中国式摔跤规则(1959版)

2021-01-31

第一章 裁判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机构

一、裁判委員会或裁判組应由下列成員組成:总裁判一人、副总裁判一至二人,裁判員、記录員、检录員、計时員、場地管理員和医生。

二、裁判工作人員的多少,可根据比賽場地和比賽人数来决定。每个比賽場地上至少要有一个裁判长(裁判粗长),两个裁判員,一个記录員,一个检录員,一个計时員。

第二条:职责

裁判委員会或裁判組在大会領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責如下:

一、总裁判:

(一) 負責裁判委員会(或裁判組)的组织和傾导工作,傾导裁判員学习。

(二) 检查与批准比賽的編組。

(三) 比賽中发生有关裁判方面的重大問题时,作最后的决定和处理。

(四) 分配和检查裁判組工作人員的工作

注:1.如遇歲判員在战裁判工作中發生錯誤时,有权与裁判組共同研究及时改判。

2.根据情况調动裁判人員的工作。

(五) 比賽前对比賽場地和設备作总的检查

(六) 遇天气恶劣或場地設备发現不合規定等特殊情况有权改变比賽日期或停止比賽。

(七) 遇运动員的行为恶劣或故意犯規,不服从裁判判决时,有权取消其比賽資格。

二、副总裁判:协助总裁判完成竞賽任务,总裁判不在时可代替总裁判职务。

三、裁判組长:

(一) 負責一个場地的裁判組工作。

(二) 召集与分配本組的裁判員执行裁判工作

(三) 負責本場比賽前用具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四) 比賽完毕負責記录表的搜集并审核和签署比賽成績。

(五) 遇有裁判員判决錯誤时,有权提出与裁判組研究,改判其成績, 但要及时。

(六) 遇运动員行为恶劣,或不服从裁判判决井有饅罵每辱行为时,有权取消其本場比賽資格。

四、裁判員:

(一) 比賽开始前負責检查場地設备用具及运动員服装等事宜。

(二) 指导运动員在比賽場上的行动。

(三) 判定得分。

(四) 判定犯規退出边綫和决定处罰。

(五) 发布每次比賽的开始、終了和暫停的口命。

(六) 依据記录宣布胜負。

五、側面裁判:

(一) 評定运动員每一跤的胜負,表示自己的意見。

(二) 記录运动員的得分、积极进攻和警告处分。

(三) 运动員受三次警告时立即通知主裁判。

(四) 每場比賽結束,結算双方运动員的得分、失敗、評定胜負。

六、記录員:

(一) 担任运动員称量体重工作。

(二) 記录場上临时裁判組会議的决議。

(三) 揭示运动員得分牌, 比賽結束将双方比分通知裁判。

(四) 記录每場比賽結果,統計每个运动員全部比賽成績,填写运动員的成績表。

七、計时員:

(一) 利用鑼或其他信号宣报每局开始和終了的时間,根据裁判員的指示,把每局中間暫停的时間扣除(比賽的实际时間应从裁判員下令比賽时間开始)

(二) 每局开始前五秒鐘发出助手退場和准备开始信号

(三) 遇有特殊情况(例如,輕伤上药) 时根据裁判員指示,将暫停时間扣除(此暫停时間为一分鐘)

八、检录員:

(一) 竞賽前負責召集运动員点名,指定双方运动員扎“紅” “白” 色的摔跤带,并检查运动員的指甲及服装等。

(二) 通知运动員人場或带队人場,并指定运动員比賽的場地。

(三) 向裁判长和报告員报告出席和棄权的运动員人数。

九、报告員:

(一) 宣布竞賽的内容和次序。

(二) 介紹运动員。

(三) 报告竞賽的过程和結果。

十、場地管理員:

(一) 負責准备竞賽用的一切用具和布置竞賽和練习的場地。

(二) 負責管理場地和用具,并准备好下次比賽的場地用具。

十一、医师:

(一) 检查运动員的“体格检查証明表

(二) 参加运动員称量体重的工作,发現运动員患病时,作出能否参加竞賽的决定。

(三) 負責在竞賽时的急救工作。

(四) 判定受伤运动員能否繼續参加比賽。

(五) 尽量迸行可能的医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 竞赛通則及評判方法

第三条:比賽的性質

一、个人比賽:以每个人在本級别中所得的成績确定个人名次。

二、团体比寰:以每个团体所有被录取名次运动員的成績总合确定团体名次。

三、个人及团体比賽:先确定个人名次,然后再按团体比賽方法确定团体名次。

第四条:比賽制度

摔跤比賽制度可采用单循环、分組循环、淘汰或双敗淘汰制度。

注:(一),比寳朵用循环制,每糧不得多于八人,如超过八人时,采用分組循环或進行單淘汰、双敗淘汰。

(二)比賽采用淘汰賽时,勿使优秀运动員在初賽时相迎、采用分租循环赛时,也須將同一級的优秀运动員分别在各组中。

第五条:年龄分組和体重級别

一、年龄组别:

摔跤比賽,根据运动員的生理特征按年龄分少年組、 青年組和成年組分別举行。

少年組:十五周岁至十七周岁以下;青年組:十七至十九周岁以下;

成年組:十九周岁以上。

青年組运动員不可参加成年組比賽,但体質很好,有良好訓練程度者,征得裁判委員会同意,可参加成年組比賽。青年組运动員一经参加成年組比賽以后就不准再参加青年組比賽

二、体重級别:

1.少年組体重級別:

(一) 次最輕极:45-47公斤。

(二) 最輕級:47公斤以上至49公斤。

(三) 次輕极:49公斤以上至52公斤。

(四) 輕量級:52公斤以上至57公斤。

(五) 次中极:57公斤以上至62公斤。

(六) 中量級:62公斤以上至67公斤

(七) 次重級:67公斤以上至73公斤。

(八) 重量:73公斤以上。

2.青年粗体重极别:

(一) 次最輕級:47一49公斤。

(二) 最輕級:49公斤以上至52公斤

(三) 次輕級:52公斤以上至57公斤。

(四) 輕量級:57公斤以上至62公斤。

(五) 次中級:62公斤以上至67公斤。

(六) 中量級:67公斤以上至73公斤。

(七) 次重級:73公斤以上至79公斤。

(八) 重量級:79公斤以上。

3.成年組体重級別:

(一) 次最輕級不超过52公斤。

(二) 最輕級:52公斤以上至57公斤。

(三) 次輕极:57公斤以上至62公斤。

(四) 輕量极:62公斤以上至67公斤。

(五) 次中級:67公斤以上至73公斤

(六) 中量极:73公斤以上至79公斤。

(七) 次重級:79公斤以上至87公斤。

(八) 重量极:87公斤以上。

第六条 称量体重

一、运动員于每次比賽前两小时,必須向称量体重組报到称量体重称量体重时間为一小时(如晚上七时开始比賽,下午五时开始称量体重, 至六时結束)逾时作棄权論。

二、裁判委員会指定裁判員一至二人,記录員一人医生一人,粗成称量体重組,执行称量体重的工作。

三、运动員称量体重时可赤身或着背心短褲

四、每一运动員只能称量体重一次,如超过或少于原属級別的重量时,可在称量体重时間内, 再行称量。

五、运动員的体重超过或少于原报名級别的重量时,应参加实际体重級别的比賽(但要以該級别倘未举行比賽为原則)。如以团体为单位的   比賽,則要在該单位的該級別有空額时才能参加。

六、如比塞需連續进行几天,則运动員在每場比賽前都要重行称量体重,如体重超过原参加极别时,該場作棄权論。

第七条 各級运动員比賽場数

一、运动健将、一极运动員和二級运动員一天中比賽不得多于三次。三級运动員、运动新手和青年組运动員,一天中比賽不得多于两次。

二、一天有两場或三場比賽,間隔时間,至少要有三十分鐘休息。

第八条 比賽通則

一、比賽礼节:

比賽开始和比賽束时双方运动員互相握手致敬。

二 比賽回合和时間:

每場比賽三回合,每回合三分鐘(少年组、青年組比賽每回合二分鐘)每回合終了休息一分鐘

注: (一)在比賽中如判一方运动员得分时,比賽时间停止至比赛开始继续計时間。

(二) 在比賽中运动員服裝鞋子脫落或运动员受伤、比赛时間皙停至比賽重新开始,將暫停时間扣除。

(三) 暫停时間最多30秒,如运动員受伤须要经医生检查上药、暂停时間可酌情适当延长。

三、比賽信号:

(一) 第一回合比賽由裁判員鳴笛开始,第二、 三回合开始先由計时員在回合开始前五秒鐘用双声笛通知双方运动員准备,然后由裁判員鳴笛开始比賽。

(二) 每回合比賽秸束由計时員鴨鑼

(三) 在比賽进行中,运动員听笛声或鋼鑼声立即停止比賽。

四、比賽服装:

(一) 运动員必須穿摔跤衣、长袴、软底鞋、 胶鞋或靴子。太硬、有后跟或鑲有金属的鞋一律不准穿(鞋带鞋孔金属除外)。比賽时运动員可以穿护身、护膝、护腿。

(二) 运动員在比賽前必須将摔路衣鞋或靴穿好扎牢,以免在比賽中脫落妨碍比賽进行(摔跤腰带扎法必須由腹前绕至背后再绕回腹前打扁秸,松紧要适度,以手能插人为准)。

五、比賽进行:

(一) 每回合比赛完了时,运动員可到指定位置休息或走动,未經裁判員許可不得擅自离場。全場比賽完了必須靜待主裁判宣布胜負结果后可离場。

(二) 休息时本单位的教練和助手可以进行照顧或指导(每一运动員的助手至多两人包括教棘員在内)。

(三) 在比賽进行中,参加比賽双方的教练和助手必須坐在指定位置上,不得在場内随便走动,在比賽进行中不得用明示或暗示方法指导运动員,不得干涉裁判工作,如有意見,等全場比賽完了通过领队向裁判組提出

第九条 得分标准

一、在比賽进行中将对方运动員摔倒着地,每次得一分(被摔运动員除两脚外,膝或膝以上任何部分着地即判摔倒着地論)。

二、双方相繼倒地判后倒地者得一分。

三、双方同时倒地判身体在上者得一分。

四、运动員使用方法在場内将对方摔倒在边线外,如倒地者肩以上部分在边线外,則他的对手不得分,如肩以上部分在边綫内或左右两肩压在边綫内外两側則他的对手得一分。

注:在比賽过程中如一方运动員有積極性的动作表現,记該运动員一个积极主动的记号。

五、将对方摔倒在場内,然后自己跌出边綫外或踏出边綫仍应得一分。

六、使用肩部方法将对方扛起并迫使对方完全失去控制能力悬擱自己肩上得一分。

七、全場比賽結束如双方都未被摔倒或得分相等,判进攻积极主动者得一分

注:(一) 双方同时倒地,倒地后分不清身体上下互不得分。

(二) 未受对方虚晃和閃动,而自己滑倒者不输分。

(三) 按中國摔跤習惯使用“小得合”膝盖着地將对方摔倒得一分,如使用“小得合”未成功能迅速站起來虽膝盖着地不作倒地論 (使用次数不限),如果使用“小得合”未成功,失去重心用手掌触地面站起,作倒地論。

1.双方运动員摔至边綫上,如此时誰也不用方法裁判員可以令其回到場中央重新开始。

2.比賽进行中如有三条腿踏在边綫外,而一方运动員巳用上方法时,則不停止比賽。

3.如四条腿踏在边外,此时虽已用上方法,仍应回到場地中央重新开始。此时如将对方摔倒应判无效。

第十条 犯規

一、侵人犯規:

(一) 用反关节动作者。

(二) 用手肘、膝、头撞击对方者。

(三) 用脚踢对方腔骨或腓骨以上部位者,或用脚尖踢对方者。

(四) 抓扭对方头髮、檔部或褲子者。

(五) 用手推或抓对方面部者,或用手扳对方喉管者。

(六) 对方倒地有意压砸对方者。

(七) 用肩部将对方杠起(对方完全失掉控制能力)直立将对方头部向下摔。

二、技术犯規:

(一) 裁判員或計时員发出停止比賽命命后繼續进攻对方者或在发命前进攻对方者。

(二) 比賽进行中接受場外指导者。

(三) 比赛进行中无故自行停止比賽或在比賽的一分鐘休息时未經主裁判許可擅自离場者

(四) 比賽进行中处于将被摔倒的情况下要求暫停者(运动員在比賽中无权要求暫停),

第十一条,罰則

一、比賽前十分鐘内三次点名不到或在点名报到之后未經請假擅自离开,不能按时出場比賽者作棄权論。

二 比賽中只是逃避战斗,退出边綫,或将对方推出边綫,不积极进攻,消积防守者,根据情况給予該运动員劝告或警告,如在劝告后再犯应給子警告。

三、在全場比賽中,如一方受到两次警告則对方得一分。第三次受警告者則被取消本場比賽資格。

四、严重犯規致使对方受伤者,一次警告就可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五、态度恶劣不服从裁判,侮辱裁判工作人員或有意識地使用犯規动作者取消全部比賽資格。

注:(一) 无意中微撞伤对方或脚踢得稍高了些不作犯規論、耠予劝告,提醒他們以后不再發生。

(二) 给予劝告或警告时,均停止比赛,如被劝告或警告者此时正处在不利地位(对方將用或已用上方法时)不停止比賽,过后应立即停止比賽,給予劝告或警告。如犯規运动員处在有利地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給予劝告或警告。

(三) 被取清全部比赛資格的运动员本次比賽成績全部取清、其应得名次由名次在后的运动員依次遞补。

(四) 兩次技術犯規判一次劝告,以后再犯就判警告。

第十二条 运动員受伤处理

一 比賽中运动員受伤,由临場医生决定能否繼續比賽。

二、运动員因受伤不能进行該場比賽,受伤是由对方有意侵人所致,应判受伤者胜。

三、运动員受伤不是由对方犯規动作引起的, 經医生診断認为可以繼續比賽,而該受伤运动員不愿繼續比賽則判他的对方胜。如果医生認为不能繼續比賽,受伤运动員作棄权論井判对方胜。

四、运动員受伤不能参加下場比賽作棄权論。

第十三条 記分方法和評定胜負

一、記分方法:

(一) 将对方摔倒一次得一分,两次得两分依此类推。

(二) 每一場比賽結束得分多者胜;得分少者負。在优胜者的記分表上填入二分,在負责記分表上眞人0分。

(三) 如一場比賽双方得分相等,又被判为平局,則在双方的記分表上各填一分。

(四) 一場比賽双方誰也沒有摔倒誰,如果判为平局,則在双方的記分表上各填一个0分。

二、評定胜負:

(一) 一場比賽結束根据双方得分多寡評定胜負,得分多者为胜,少者为負。

(二) 一場比賽双方未見跤,或得分相等,由主裁判和两个側面裁判評定积极主动进攻者为胜。

(三) 如双方得分相等,积极主动进攻也相等,判“平”如果比賽是淘汰制則延长一回合比賽,如比賽結果仍相等,則判体力耐力較好者为胜,再相等則由裁判委員会决定。

(四) 如双方技术相差悬殊,比分相差十分以上者(如10比0,15比5,或13比3等),裁判可根据情况征得輸分者同意后則可判为对方胜。必要时,裁判員可劝告輸分者棄权,以免发生严重受伤事故

注:1.積極主动進攻标准:

(1) 精極努力使用方法。所使用的方法虽未獲成功但使对方受到威胁者。

(2) 使用轉身進拷、崩、悠、扛、挑等完整的动作進攻对方者。

(3) 連續搶把抓握对方者。

(4) 節節緊迫对方能控制局面者。

2.清極被动标准:

(1) 僅僅为了保护自已,不让对方进把,自己也不進把者。

(2) 故意將对方推出边綫或有意識地退出边綫或逃跑者

(3) 長时間抓佳对方的把,不使用方法死盯住对方者。

(4) 將对方摔倒或自己摔倒故意拖延时間借此休息者

第十四条 确定名次(循环制比賽)

一、确定个人名次:

(一) 在整个比賽中得分最多者名次列先。

(二) 如果甲乙得分相等,而甲在比賽中胜乙,甲的名次占先。

(三) 三个运动員得分相等又是循环互胜,則根据他們三人在三个回合中取分多者名次列先,按此类推(如甲与乙在三个回合的比賽中甲得九分乙得八分,乙与丙在三个回合的比賽中乙得八分丙得七分,丙与甲在三个回合的比賽中丙得十分甲得七分,則名次的排列先后为丙、甲、乙)

(四) 如两个运动員得分相等,又两人在三个回合的比賽中得分相等,則名次井列。

(五) 参加比賽場数不到一半則成績作废,不确定名次;参加比賽的場数如超过一半应确定名次;如因被取消資格則不确定名次

二、确定团体名次:

先确定每单位在各級比賽中得分总和多少,得分多者名次列先。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所得分数的总和相等,則按各单位获得第一名的多寡确定团体名次先后。如获第一名的数目相等則按获第二名的多寡来决定名次先后,依此类推。

注:每级取几名:第一、二名得几分由主办單位競賽規程確定。

第十五条 裁判方法

一 裁判分工:

(一) 每場比賽有三个裁判員,主裁判在場上执行裁判工作,两位側面裁判分别坐在两个对角位置上,协助主裁判工作,根据主裁判的判决記得分或犯規、警告符号(“/” 为得分符号,“√”为积极进攻符号,“”x”为犯規符号)。

(二) 运动員每摔倒一跤后裁判应迅速用手势表示某方运动員得分或平跤。主裁判根据側面裁判手势和自己的意見最后判决某运动員得分或平跤

(三) 主裁判和側面裁判意見不一致时,主裁判应根据多数意見判决。

例如:主裁判判系白腰带运动員得分,而两位側面裁判反对主裁判的意見,同意紅腰带运动員得分,則主裁判的判决无效。又如甲判系白腰带运动員得分,乙判系紅腰带运动員得分,而主裁判和甲的意見一致,則系白腰带的运动員得分

(四) 两位側面裁判意見不一致而主裁判也分不清誰先倒地时,判平跤。

二 裁判手势

(一)主裁判手势:

1.比賽开始手势:在每回合比賽开始前用两手将双方运动員作分开状,当两手抽回时应即鳴笛开始比賽。

2.判得分手势:用一手指向得分运动員,并說出某色运动員得分。

3,判平跤手势:两臂胸前平举左右交叉摆动

4.判警告手势:一手握拳举起,另一手指向受警告者。

5.最后判决胜負手势:将优胜者一手举向裁判长再轉身举向观众。

(二)側面裁判手势:

1.判得分手势:一手前平举,手背向上表示系紅腰带运动員得分;手心向上表示系白腰带运动員得分。

2.判平跤手势:两手胸前左右交叉摆动。

3.出边綫手势:一手四指握拳,拇指豎起举向場外。

4.判犯規手势:一手指向犯規运动員,井說明某色运动員犯規,提醒主裁判注意,如果主裁判已經发觉某色运动員犯規,不用再做手势

第三章 比赛場地及服装設备

第十六条 比賽場地

一、正式比赛应在8公尺正方形場地上进行, 場地四周用白色标明边綫寬度5公分。8公尺見方应由边栽外算起,在边线外至少有一公尺保护垫, 整个場地則为10×10公尺。比赛如在台上举行,保护垫至少有两公尺,場地面积則为12×12公尺, 在場地两对角处各用紅

白两色划出运动員休息地点标記,整个場地用50块寬1公尺长2公尺的草垫砌成上复盖,大块帆布毯四面紧拉平, 草垫之間不能留空障(图一)

第十七条 摔跤衣和腰带

一、摔跤衣用8层棉布密密縫牢,毛边用4公分寬的棉布包裹縫牢,

摔跤衣的尺寸分大中小三号,中号尺寸如图二,大号和小号各依中号尺寸放大和縮小2公分。摔跤衣为白色(或带有顏色)

二、摔跤腰带用6层棉布密密糙牢制成宽3公分,长2公尺50公分,分紅白两色,以便識别。

三、摔跤衣和腰带均須柔軟便于抓握。

第十八条 比賽設备

比賽場地必須备有馬表一只,单、双音哨各一只, 銅鐘或鑼一面,运动員得分用的紅白記分牌各一副。

附: (一)竞賽場地图:(二)摔跤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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