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摔跤由于没有文字记载,其产生年代已无从可查。相传明朝熹宗年间,朝政腐败,世态混乱,匪盗四起,为加强防范,四寨、寨高商议联盟,共同拒匪,他们推选出了德高望众、武艺高强的公蛮、公柳为首领,并定于当年农历三月十五比武,那天两人比了100个回合也不分胜负,最后大家要求两人贴身肉搏,以摔倒对方为胜,结果两人各一胜负,摔成平手。后来,两寨就共同拥戴他俩为首领,此后,公蛮、公柳同心同德带领民众,连出奇兵,铲除了盗贼。为了纪念公蛮、公柳,到每年二月十五在坑洞,三月十五在四寨举行摔跤活动,年长日久,这项活动便成了一个固定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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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摔跤属于民族传统项目与武术有着紧密的联系,和散打相比,侗族摔跤更具有简洁易懂的特点,比赛规则简单明了,倒地就是输,站着就是赢,适合大众观看。侗族摔跤文化是一种大智大勇的精神,受习武健身、保家卫国的传统影响,侗族人世代酷爱摔跤,摔跤场上不畏强手,敢拼敢赢,永不服输,靠智慧,靠毅力,靠勇气,以赢为荣,获得尊敬。
侗族摔跤双方都不用手,只靠臂力的腰腿劲相互角力,各自拾一根青布带,相互将右手插过对方的左肋,右肩互抵将布带绕过对手的腹部,布带两头置于对方的椎,两手抓牢,正如斗牛时两头牯子头角相抵的架势。其基本技巧是:(1)提摔,即使劲地提高布带,让对手腾空,失去平衡被摔倒;(2)绊脚,双方对峙时,趁对方移动脚步之机用脚勾绊对方的脚,使其失去重心而摔跤;(3)拉摔,即双方紧紧夹住对方身体,左右板动,使之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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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以村寨为单位,但竞技是个人对个人。参赛队按各寨寨老赛前商定的次序先后入场,相互施礼后,在赛场两端席地而坐。比赛开始,选手们由主持活动的寨老点名,竞技的选手由一方先派一人上场挑战,然后对方根据实力和体重状况选派选手应战。双方准备就绪,主持人发出“起”的口令,参赛者便各自用力,想办法将对手摔倒,比赛为三战,两胜为胜。赛场上依序逐对交锋,多时有上百对选手。比赛的选手一般都是青壮年,也偶然有一两对小选手助兴。比赛活动以强身健体和娱乐为目的,优胜者虽然没有任何物质奖励,但为本寨争光和在众人面前露一手的强烈愿望,使比赛异常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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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在侗族的传统体育活动和民族节日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侗族传统体育活动和民族节日活动的代表,它是侗族地区的优秀民间体育文化和节日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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